项目申报须知

一、基本情况

镇海区产业发展基金(以下简称“区产业基金”)是镇海区人民政府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采取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”原则设立的政策性基金。区产业基金采取设立子基金与直接投资相结合的运行模式。

二、直投项目投资方向和领域

区产业基金拟直投项目应根据国家和浙江省、宁波市产业发展战略,结合镇海区经济发展规划,重点投向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新装备等战略性产业,节能环保、生命健康、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,关键基础材料、核心基础零部件(元器件)、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“四基”提升工程以及现代服务业、农业、金融、旅游等重点产业和领域,和文化创意,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。

三、直投项目申报条件

(一)为镇海区外引进重大项目或区内培育重点企业;

(二)符合我区产业导向和重点投向;

(三)列入省、市、区重点建设项目,具备项目实施条件;

(四)直投区内外企业,由镇(街道、园区)及招商等部门提出申报。

四、申报内容及要求

(一)区产业基金参股直投项目为常年受理;

(二)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有效性、一致性负完全责任;

(三)直投项目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《直投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,且须附上相关资料,包括《直投项目商业计划书》等,全部资料准备齐全并加盖印章后按顺序扫描并上传至邮箱admin@nbzhfund.com。

地址: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8楼

办公电话:0574-86298126

邮箱:admin@nbzhfund.com

立即申报项目